【环球网综合报道】金马奖纷争之后,台“文化部长”龙应台再惹理财争议!根据台湾“监察院”27日公布的财产申报资料,龙应台名下财产出现一笔以人民币购买的中国大陆“凭证式国债”,卖出机构为深圳某银行,总价额为新台币1046万7300元(新台币,下同),格外引人注目。
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消息,另外,龙应台在2010年2月初购买的一间房子,贷款银行不是台湾本土银行,而是“新加坡星展银行”,贷款金额为1060万5033元。
“监察院”27日日公布第47期“廉政专刊”,龙应台在备注栏提到,“与配偶分居中,无法取得对方财产资料”,因此只申报她个人的财产部份。
根据申报资料,龙应台在台北市有2间房子,一间位于中正区临沂段,另一间在士林区华冈段;位于中正区的房子在2010年2月购买,取得价格1850万元。
在动产的部份,龙应台有一辆BMW汽车、名下存款有1465万0033元、有价证券3148万8511元。
最引人注目的是,龙应台的有价证券,股票的部份除了台湾岛内的富邦RI、中钢、远东商银、台汽电,还有境外的香港电能实业、香港大家乐,以及香港汇丰。
债券的部份则有,龙应台向深圳某银行购买的中国大陆“凭证式国债”,新台币1046万7300元,以及向香港恒生银行购买的恒生环求高收益基金,71万0485元。
(原标题:龙应台被曝购买大陆国债达千万新台币)